据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维护区办理局音讯,近来,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维护区办理局沙湖站、庐山市公安局蛟塘派出所联合发布《关于制止未经同意进入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维
据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维护区办理局音讯,近来,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维护区办理局沙湖站、庐山市公安局蛟塘派出所联合发布《关于制止未经同意进入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维护区的奉告书》。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维护区办理局提示,维护区内沟壑纵横、浅滩凹地广布,地势杂乱、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私行进入,极易形成风险,一旦产生事端,救援难度极大,因而制止未经同意进入;鄱阳湖国家级自然维护区不是旅游区,是维护留鸟越冬地。制止外来人员未经同意私行进入参观、玩耍、戏水、垂钓、步行、探险等活动。据悉,进入留鸟越冬期以来,鄱阳湖国家级自然维护区办理局在首要路口设置宣传牌、警示牌,劝止外来人员擅闯维护区的行为。在庐山市公安局的合作下,依法对日前私行驾车进入沙湖中心湿地并破坏公私资产的3名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以及4名违法人员在维护区内水域投毒以获取渔获物,违法人员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予以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维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则,未经同意进入自然维护区或许在自然维护区内不服从办理机构办理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维护区办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依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关于制止未经同意进入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维护区的奉告书》特别提示广大群众,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维护区属制止开发区,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私行进入或吸引、安排别人进入自然维护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对回绝、阻碍、阻遏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分法》对当事人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台记者 殷一元 杜曦晨)